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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TSGT7001《电梯监督检查和定期检查规则》第3.7条规定:
轿厢与面向轿厢入口的井道壁之间的距离不大于0.15米。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.50米或带有垂直滑动门的货运电梯,该距离可增加到0.20米。
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定门,且该门只能在解锁区域打开,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;第
3.8项规定:
各层台槛下的井壁应满足以下要求:
应形成与层台槛直接相连的连续垂直面,并由光滑坚硬的材料制成(如金属板);高度不小于开锁面积的一半加50毫米,宽度不小于门入口净宽加两侧25毫米。如果超过上述规定,应在井壁上安装一个封闭的保护板,以承受一定的压力而不变形。可以通过牵引和爆破来固定。当然,水泥砂也可以被堵塞,以满足轿厢入口处井道壁之间的间距不超过0.15米的要求